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附近地區區段徵收案
緣起
(一)本計畫區原屬新店溪東側之農業區,於民國88年6月發布實施之「變更新店都市計畫(配合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)案」中為配合環河快速道路用地及相關經費取得,變更為住宅區、學校、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及道路用地,開發方式採區段徵收辦理,依其附帶條件規定:「應另行擬訂細部計畫(含提供 適當比例之公共設施用地與擬具體公平合理之事業及財務計畫)」。
(二)另依據民國98年9月14日「研商新店十四張、環狀線Y7車站暨中央新村北側細部計劃之整體規劃案」會議決議指出,考量環狀線Y7車站擬於民國104年開 始營運之需,倘周邊細部計畫無法配合開發時程,將造成周遭地區公共設施用地開發無法配合之情形,考量計畫之關聯性、互補性及銜接性,故優先辦理本中央新村 北側地區及十四張農業區細部計畫擬定與開發作業。
土地管制要點
住宅區建蔽率50%、容積率240%
開發效益
(一)促進土地利用:本開發區目前大部分作農業使用,土地低度利用,區段徵收後,將地籍重新整理,形狀方整,有利地籍管理。
(二)完善公共設施:開發完成後,區內各項公共設施均設置完成,帶動地方發展。
(三)充裕地方財政:開發完成後,由於公共設施完竣,土地方整,刺激土地建築使用,加速地方建設,增加稅源。
(四)改善居住環境:提昇生活品質,建立優美舒適的住宅空間。
都市計畫
(一)88年6月17日發布實施「變更新店都市計畫(配合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)案」。
(二)101年10月26日發布實施「擬定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附近地區(配合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)細部計畫案」。
(三)104年2月4日發布實施「變更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附地區(配合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)細部計畫(配合區段徵收開發)案」。
(四)104年12月25日發布實施「變更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附近地區(配合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)細部計畫(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)」案。
(五)106年2月9日發布實施「變更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附近地區(配合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)細部計畫(住宅區(供社會住宅使用)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)」案。
開發範圍
本計畫區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內新店溪東側,屬於新店都市計畫區,基地東以中央路為界,南鄰中央新村,西側近環河快速道路、中安大橋與中安便橋,北側緊鄰新店十四張農業區為界。
土地使用計畫
本區規劃住宅區面積約20.82公頃,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約18.97公頃,包含道路、公園、廣場、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、學校、人行步道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等。
細部計畫
開發面積
全區面積為39.79公頃
(一)、可建築用地面積共20.82公頃 。
(二)、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約18.97公頃,占全區土地47.67%:
1. 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:1.61公頃
2. 公園用地:2.56公頃
3. 廣場用地:0.02公頃
4. 學校(國小)用地:2.78公頃
5. 人行步道用地:0.09公頃
6. 道路用地:10.41公頃
7. 社會福利設施用地:1.5公頃
開發進度
(一)103年7月28日公告徵收。
(二)104年12月31日工程開工。
(三)105年12月8日工程竣工。